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公示

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公示

发布日期:2024-08-05 浏览次数:194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和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的规定,按照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安徽省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皖环函〔2024553)要求,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为第三类强制性清洁审核企业,为此公司领导对此高度重视,决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,现对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内容公示。

一、企业名称: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

二、法人代表:李卫诚

三、企业所在地址: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大院村

四、染物名称:COD、氨氮、总汞、总镉、总铬、总砷、总铅

五、排放方式:间歇排放

六、排放浓度和总量

1.许可排放浓度限值:COD60mg/L,氨氮:8mg/L,总汞:0.03mg/L,总镉:0.05mg/L,总铬:1.5mg/L,总砷:0.3mg/L,总铅:0.5mg/L

2.许可年排放量限值:COD15t/a,氨氮:2t/a,总汞:0.000081t/a,总镉:0.00182t/a,总铬:0.0151t/a,总砷:0.016t/a,总铅:0.0125t/a

七、超标及超总量情况未超标